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75G/2021-000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
主题分类: |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 | 发文字号: | - |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印染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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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印染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绍市安监〔2018〕84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滨海新城安监局: 为深刻吸取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8”事故和柯桥区“6·1”事故教训,严厉打击我市印染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印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印染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印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实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检查重点 (一)有限空间:污水池、废弃污水池、密闭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包括作业方案、业务外包等相关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二)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开展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天然气使用、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并建立台账)。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7月1日至7日)。各地要立即将通知精神转达到辖区内各印染企业,动员并组织企业对照检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二)执法检查(7月8日至31日)。各地要对辖区内的每一家印染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零死角。检查中发现未开展自查自纠或开展不力的企业,要实施重点执法,严厉处罚。 (三)市局抽查(7月16日至31日)。市安监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地督导,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检查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责任到人。执法人员检查企业必须填写执法清单,并签字确认,按一企一册做好台账。要集中人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行动高效、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各地要强化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通过宣传造势,清醒认识印染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要将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发挥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说法,增强企业法律观念和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厉执法。各地要破除“以改代罚”的现象,树立“以罚促管”的理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该整改的坚决责令整改,需立案处罚的,一律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四)严肃纪律。各地要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行动,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市局将予以全市通报。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连同执法检查清单,于8月3日前报绍兴市安监局。对普遍存在和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出清单,一并上报。联系人:凌永良;电话:85082427;邮箱:545634148@qq.com。
附件: 印染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清单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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