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我与安全这些年”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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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我与安全这些年”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成员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2019年绍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绍市安委办〔2019〕21号),现将“我与安全这些年”主题演讲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分享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讲述安全生产故事,深入挖掘基层一线工作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弘扬忠于职守、勤勉实干、甘于奉献、守护平安的职业精神。 二、参与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 三、活动步骤 1.初赛。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初赛,各区、县(市)推选3-5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属企业推选1-2名选手参加市复赛。参加复赛人员名单于6月21日前报市安委办。 2.复赛。6月25日市安委办将组织复赛,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前12名进入决赛。复赛评委将邀请绍兴广电总台主持人、驻绍高校专业老师担任评委。 3.决赛。6月28日举行决赛,决赛将邀请省安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评委。 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规则 “我与安全这些年”主题演讲比赛规则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主题,深入基层,挖掘本辖区、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讲好身边事。 2.广泛动员参与。各参赛单位要动员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演讲活动,选拔并组织优秀演讲员深入到所属基层企业、街道、学校、乡村进行现场演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宣传活动。 3.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氛围。 七、其他事项 请各地于6月21日前将参加复赛选手名单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杨丹,电话:85109890。
附件:1.安全生产“我与安全这些年”主题演讲比赛规则 2.参赛选手报名回执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附件1: “我与安全这些年”主题演讲比赛规则
一、评分标准 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采用10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演讲内容(5分)。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联系实际,体现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说理有据。 2.演讲技巧(3分)。口齿清晰,表达流畅;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 3.仪表形象(1分)。服装整洁,精神饱满,台风稳健,举止得体。 4.整体效果(1分)。脱稿演讲,具有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感召力强,现场效果好。 二、评分细则 1.比赛安排7位评委,评委从演讲内容、演讲技巧、仪表形象、整体效果四个方面对选手进行评分。根据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如选手得分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2.比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委当场亮分,工作人员现场统分,主持人现场宣布得分。 3.比赛结束时现场评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统一颁奖。 三、其他规定 1.参赛作品必须主题鲜明,积极健康,要求原创。 2.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出场次序,顺序号不得调换、更改。 3.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演讲时间到6分钟时,计时员举牌示意;选手演讲超过6分10秒的,记分员汇总平均分时一次性扣0.3分。 4.比赛时可使用背景音乐、VCR或幻灯片,但选手必须按要求提前提供有关资料,赛前进行统一调试,对播放视听资料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提前说明。 5.选手参赛采取站立式脱稿演讲。 6.参赛选手着装要庄重、得体、大方。提倡和鼓励选手着职业装参赛。 7.市安委办有编发参赛选手演讲稿、背景影像等相关资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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