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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三个严格”不断加强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19-07-03 10: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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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进入高温梅汛季节,该季节既是化工企业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的高峰期,又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上虞区通过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辨识,强化现场监管,全面防范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检维修及危险特殊作业是高危作业,一旦管理失控极容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企业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虞区化工企业承包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虞政办发[2018]253号)及有关检维修、特殊作业管理的规定,落实有效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风险辨识,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一)检维修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的停车方案。负责技术、设备及安全管理的部门要事先研究拟检修工艺、装备的实际情况,根据工艺危险特性,制定科学安全的停车方案,明确检修前停车的安全技术处理,停车方案一经确定,严格按照停车时间、步骤、工艺变化幅度,以及确认的停车操作顺序表,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2、制定科学的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就是对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全过程的安全推演,必须考虑周到、细致。方案制订要辨识及载明每一个检修环节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经技术人员、设备(仪表)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会商确认。检维修和特殊作业负责人是该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是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责任人。
  3、承包商施工能力核查。检维修和特殊作业方案确定后,工程若由第三方承包的,必须核查其相应的检维修和特殊作业能力。一方面,要核查第三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施工资质,另一方面,要核查其往年的安全施工经历,确认其安全施工能力。在此基础上,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服务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要向承包商书面提供项目安全施工的技术文件,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健康、环保、消防、现场方面的要求。
  (二)检维修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1、隔绝和隔离。采取盲板等方式,严格落实好待检维修反应设备前后工艺设备、管道的隔绝隔离。同时,还要做好待检维修反应设备与周边设备、设施、可燃物的隔绝隔离。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必须对该设备停运,在对单体设备停运时要保障所有介质不能发生泄漏,确保完全切断该设备内的介质来源。进入施工人员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2、吹扫和清洗。待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的所有设备、管线都必须采取清洗、吹扫等方法,将设备和管线内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蒸汽、粉尘)清除。清洗、吹扫的介质必须保证与待检维修设备设施内的介质不会发生化学反应。一般采用氮气、蒸汽、惰性气体等,优先考虑用氮气吹扫。对清洗、吹扫等无法清除的、附着在内壁的易燃、有毒物质的,还要采用清洗和铲除的办法进行处理,确保全部清理彻底。对设备和管道内没有排净的易燃、有毒液体,采用蒸汽、惰性气体吹扫的方法清除。
  3、氮封和置换。对设备设施、管道等检维修和特殊作业,为提高安全性,还可以采用氮气、CO2、蒸汽、其它惰性气体等进行填充置换原介质的方式进行防护。有的可以采用氮气等惰性气体,对检维修设备、管线与相关设备、环境进行封闭和隔绝。
  4、检测和监护。在对检修设备进行介质隔断、置换、降温、降压等工序后,要进行严格的确认、检测。检测的仪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定期校准。检测结果必须经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第三方监理人员的确认,并保证在安全值范围内。对在设备内部和有限空间内部进行施工,且时长在半小时以上的,在保证通风的前提下,进行每半小时的动态检测。安全管理人员、应急处置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及装备、器材必须到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危险性高的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在中心施工现场确保作业人员在3人以下,其他现场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5、其他管理要求。检维修涉及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要严格执行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程,实行作业票制度。
施工外包的企业要组织对承包商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并做好作业人员变更管理。在开工前对承包商检修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等全体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承担检维修作业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商进场施工前,提前到外包施工企业办理入厂安全手续。
  (三)检维修结束阶段的安全管理
  1、承包商在检维修结束时,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特别是对工艺设备、管道内部的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和清理,防止工具、异物等遗留在内部。必要时,可以通过探伤、X光、蛇眼内窥装备等进行技术检查,确保检维修施工对周边设备设施和管路无伤害及无遗留。
  2、施工外包企业要对承包商的检维修结束后的现场进行安全复核,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开车前,要对经过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的设备、设施和管线进行清洗,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开车。
  三、强化现场监管,严格落实三层安全监管措施
  (一)落实好第三方现场全程监管。在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未调整前,继续按原服务合同履行第三方安全确认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危险性大的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实行专人跟班全程安全确认。外包施工企业根据全程安全确认的实际工作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二)落实好远程视频实时安全巡查。对各单位的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现场实施远程视频实时安全巡查,督促主体企业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并记录现场安全操作情况,作为安全执法检查的辅证依据。相关企业要配置移动视频监控设施接入智慧监管中心。
  (三)落实好网格员现场巡查抽查。各单位要提前向属地监管部门申报检维修计划。各网格员要对责任监管企业的检维修情况进行实地巡查抽查,做好巡查抽查记录,并上报巡查抽查情况,对检维修和特殊作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患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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