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三管齐下”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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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打通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最后一公里”,嵊州市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厘清机构岗位。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应急管理站,牌子挂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应急管理站行政上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领导,业务上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口指导。 二是明确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职责,承担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各内设机构做好相应领域应急管理具体事务和事件处置;负责组织本辖区应对安全生产类事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对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或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进行职能整合,负责日常管理;按时完成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属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是保障人员配备及待遇。应急管理站应配备行政或参公编制等正式人员开发区(浦口街道)、城南新区(三江街道)、高新园区(三界镇)不少于5名,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黄泽镇、鹿山街道、剡湖街道不少于3名,其他乡镇不少于2名,专职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站长为中层正职或者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应急管理站人员的配备与调整须事先征求市应急管理局同意,调整后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和应急装备物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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