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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四举措”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09 09: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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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向各镇(街道、开发区)下达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任务;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入局长办公会议必议项目;将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落实分管领导,明确工作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抓好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任务的推进完成,并对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的培训采取跟踪管理模式。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要搞好自清自查自纠,对持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对自查中发现的无证、假证情况要建立台账,以便备查,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受训对象,落实教育内容、时间、资金,并制作培训档案;实施实名制培训,确保每次培训不打折扣,在保量的基础上确保保质。

三是突出重点,努力扩大培训覆盖面。做好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进笼子”工作,把应该参加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列出清单,统统走进“笼子”里面,切实掌握培训的全面信息。把历年来,拒训、漏训、脱训的人员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消灭培训盲区和死角。2019年,全县完成电工初复训763人,电焊初复训805人,危化品负责人安管员培训306人,一般企业负责人安管员1274人,灾害信息员培训300人,防汛减灾救灾业务培训32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现场监管实务培训74人,合计培训3554人

四是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培训工作。计划2020年,在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大培训,重点突出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确保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三场所三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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