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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五步法”抓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13 13: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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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越城区“五步法”抓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一是周密部署安排。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以上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摸排上报工作的通知》(越安委办〔2020〕4号),具体分解全区17个镇街拟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指标任务。

二是全面排查研判。要求各镇街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坚持以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导向,根据目前正在开展的企业复工复产审核验收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的摸底情况,全面系统排查、梳理、研判辖区内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尤其是整改难度大、危险系数高、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或区域性、行业性的重大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报请区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安全风险分级防控措施,限期整改完毕,确保安全生产。

四是强化督办考核 。将重大隐患挂牌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要求各镇街按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要求,抓好隐患整改督办工作,确保按照公布的隐患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整改、验收、上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是加大查办力度。对整改后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单位予以发文公布销号,对未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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