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75G/2020-01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7-31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 发文字号: 绍应急办〔2020〕4号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县(市)应急管理局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31 15: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分享: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度区、县(市)应急管理局

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2020年度区、县(市)应急管理局绩效考评办法》已经局党委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2020年度区、县(市)应急管理局

绩效考评办法

 

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行政绩效,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局)。

二、考评内容及指标设置

主要考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法履职、自身建设等有关内容。设置年度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和满意度评价等3个考核项,每个考核项下设若干个具体工作考核指标。另设扣分项、加分项和否优项,形成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每个具体指标明确考评牵头责任处室(单位),分别赋予相应分值,总分100分。

(一)重点工作(60分)。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厅、市局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围绕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15分钟应急救援圈建设和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危化品安全监管、防汛防台和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演练、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和设施建设、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等10项重点工作。

(二)常规工作(25分)。围绕“三驻三服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应急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一案双查”和“媒体道歉”制度落实、领导批示办理和重要会议文件落实、灾害形势研判和预警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行和社会化服务、涉应急管理舆情应对处置、信访事项办理、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等10项具体工作。

(三)满意度评价(15分)。市局领导评价和市局各处室(单位)评价相结合。

(四)扣分项。

1.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虽未亡人但形成舆情或被上级领导关注的危化品事故每起扣2分,发生危化品亡人事故或其他工矿商贸较大事故每起扣5分;重大活动期间、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每亡1人扣2分,一年内累计超过3人扣10分。

2.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当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

3.在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瞒报、弄虚作假行为扣10分。

(五)加分项。

1.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10分,获市委市政府、省(部)办公厅、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加5分,获省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或属地党委政府年度专项考核优秀每项加3分;表彰奖励含发文推广、领导批示肯定,以文件、奖状、证书为准,常规性通报简报不予加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取单项最高分值;年终考评时当年度表彰奖励结果尚未发布的可结转到下年度;

2.相关特色和创新工作获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含省两办、省厅)发文推广加5分,获市级发文推广加3分,获市局发文推广加1分;

3.承办省(部)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现场会或演练加3分,承办省厅组织的现场会或演练加2分,承办市政府组织的现场会或演练加1分,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

4.列入市委市政府或省厅试点项目的,每项加3分;列入市局创新工作试点的每项加1分;

5.加分总计不超过15分。

(六)否优项。

发生以下情形的,年度绩效考评予以否优:

1.发生较大危化品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突出问题受到属地及以上党委、纪委监委通报批评的;

3.党委班子成员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或单位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考评结果确定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在75分及以上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在60分及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评实施步骤

(一)下达绩效目标。市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重大决策部署有关考核任务及全市应急管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下达各县级局年度重点工作绩效目标。

(二)组织年终考评。当年12月底到次年1月,各县级局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考评要求,对各项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考评责任处室(单位)对各县级局自评打分和提交材料进行核实赋分。根据核定情况,考评工作组提出年度考评建议,提交市局党委会议审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统筹推进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成立市局绩效考评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各县级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为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狠抓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局内各考评责任处室(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过程管理和创新考核机制,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强化结果运用。市局公布县级局年度考评结果,对年度考评优秀的予以表扬;对年度考评等次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和督促限期整改。

本办法由局绩效考评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度区、县(市)应急管理局绩效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20年度区、县(市)应急管理局绩效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

处室(单位)

重点工作

60分)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以上

8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超出控制指标,每增加1起扣0.5分,每增加1人扣1分,扣完为止。

应急指挥处

综合协调处

2

15分钟应急救援圈建设和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7

1.未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不得分;

2.未按时限完成建设应急救援站(避灾安置场所)每个扣2分,未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应急救援站点(避灾安置场所)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防火救灾处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8

1.在日常工作中未按要求积极配合或未及时完成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每次扣1分,最多扣3分;

2.危化品使用企业整治中,镇街未全覆盖检查扣1分,区、县(市)未抽查50家以上扣1分,市局抽查企业发现整治未到位扣1分;

3.涉爆车间未按要求整治、视频监控系统未建设到位、自控系统未安装到位、人员未按要求配备的,每项扣1分。

企业安全监管处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

处室(单位)

重点工作

60分)

4

防汛防台和森林防灭火

7

1.     未出台防指工作运行规则,扣1分;
  2.
汛期前未公布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扣0.5分;未及时完善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被市级查实每张扣0.5分,被省级查实每张1分;
  3.
未部署落实防汛防台隐患大排查扣0.5分,主汛期前未全部整改完成或落实度汛措施扣1分;
  4.
未推进落实防汛防台“六个一”工作体系,扣1分;

5.未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排查,落实管控措施,每次扣0.5分;

6.12小时内未完成森林火灾扑救,每次扣1分;发生上报森林火灾事故,每起扣0.5分;

7.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扣2分。

防汛减灾处

防火救灾处

5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演练

5

1.未按要求完成总体预案修编扣1分,专项预案修编每少完成修编1个扣0.2分,最多扣3分;

2.未按要求完成演练任务,每少1次扣0.5分,最多扣2分。

应急救援处

6

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5

1.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省、市级挂牌隐患闭环,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2.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县级挂牌隐患挂牌闭环,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综合协调处

7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5

1.未按要求开展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有关应用场景建设,扣2分;

2.未按标准规范实现县域数据归集贯通,扣3分。

科技法规处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

处室(单位)

重点工作

60分)

8

社会救援队伍培育、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团队建设、直升机起降点建设

5

1.未按时完成社会救援队伍培育扣1分;

2.未按时完成专业队伍建设,每少1支扣2分,最多扣4分;

3.未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专家使用、保障等制度扣1分;

4.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直升机起降点建设相关工作,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

应急救援处

9

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应急安全知识宣教)

5

1.未按时完成安全大培训任务分解指标,扣2分;

2.全年“5.12”“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等时段未开展应急安全宣教活动或未组织开展“五进”活动,每次(项)扣0.5分,最多扣3分。

保障中心

10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十四五”规划编制

5

1.在日常工作中未按要求积极配合或未及时完成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每次扣1分,最多扣3分;

2.未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扣2分。

综合协调处

常规工作

25分)

1

“三驻三服务”工作

2

在日常工作中未按要求积极配合或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办公室

2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5

1.未按要求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有限空间、涉燃爆粉尘、矿山等专项执法行动,每次扣1分;

2.非事故处罚金额占比率未达到65%以上,扣3分;

3.罚款收缴率、重大隐患整改率未达到100%,每项扣1分。

监察支队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

处室(单位)

常规工作

25分)

3

应急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

2

1.日常视频点检被省厅抽检缺席迟到每次扣0.2分,被市局点检缺席迟到每次扣0.1分,重大活动、专项整治、应急响应期间点检缺席迟到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

2.市级以上领导关注的一般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每迟报半小时扣0.2分,较大突发事件每迟报半小时扣0.5分,灾情迟报以0.1分为单位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3.发生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情况,每起扣1分。

应急指挥处

4

“一案双查”“媒体道歉”制度落实

2

未按要求执行制度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科技法规处

5

领导批示办理和重要会议文件落实

3

未按时办理市、厅及以上领导批示事项每次扣1分,未按时落实市级重要会议议定事项或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市局文件部署事项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相关处室

6

灾害形势研判和预警机制建设

2

1.未建立灾害形势研判和预警机制的,扣1分;

2.未开展灾害形势研判分析的,扣0.5分;

3.未落实事故灾害预警工作的,扣0.5分。

应急指挥处

7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行和社会化服务

2

1.安全生产责任险年度运行情况未按要求实现4100%,扣1分;

2.属地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开展服务或未对机构服务情况开展检查评价,扣1分。

科技法规处

8

涉应急管理舆情应对处置

2

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外的负面信息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曝光扣2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办公室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

处室(单位)

常规工作

25分)

9

信访事项办理

2

未按时办理市局转办信访举报事项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办公室

10

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

3

按照《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实施。

办公室

满意度

评价

15分)

1

市局领导评价

10

市局领导评价打分,取平均分。

/

2

市局处室(单位)

5

市局各处室(单位)评价打分,取平均分。

/

扣分项

1.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虽未亡人但形成舆情或被上级领导关注的危化品事故每起扣2分,发生危化品亡人事故或其他工矿商贸较大事故每起扣5分;重大活动期间、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每亡1人扣2分,一年内累计超过3人扣10分。

2.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当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

3.在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瞒报、弄虚作假行为扣10分。

/

加分项

1.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10分,获市委市政府、省(部)办公厅、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加5分,获省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或属地党委政府年度专项考核优秀每项加3分;表彰奖励含发文推广、领导批示肯定,以文件、奖状、证书为准,常规性通报简报不予加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取单项最高分值;年终考评时当年度表彰奖励结果尚未发布的可结转到下年度;

2.相关特色和创新工作获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含省两办、省厅)发文推广加5分,获市级发文推广加3分,获市局发文推广加1分;

3.承办省(部)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现场会或演练加3分,承办省厅组织的现场会或演练加2分,承办市政府组织的现场会或演练加1分,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

4.列入市委市政府或省厅试点项目的,每项加3分;列入市局创新工作试点的每项加1分;

5.加分总计不超过15分。

 

/

否优项

发生以下情形的,年度绩效考评予以否优:

1.发生较大危化品事故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突出问题受到属地及以上党委、纪委监委通报批评的;

3.党委班子成员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或单位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结果评定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在75分及以上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在60分及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