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杭州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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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6.13”温岭槽罐车爆炸等事故教训,上虞区杭州湾综管办强化各项措施,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强化高温汛期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虞综管办[2020]30号)要求,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装卸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罐区、库区等重点部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高温汛期期间防雷工作及厂区内部的防积水工作。同时,配备配足防暑降温物资,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生产和员工作息时间。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企业及时全面掌握化工生产中有关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测、校准和维护等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现状安全附件设施进行校核,保障安全附件系统及时将异常能量消除、导除,确保本质安全性。优化安全设施的配置,确保安全设施与生产工艺最优匹配性。 三、进一步强化工艺参数的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严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要求企业加强工艺操作的过程管控和工艺参数异常情况的处置,一旦发现工艺参数有异常情况,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必要情况下,须采取紧急停车措施,遏制事故的发生。另外,还要求企业加强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自控仪器仪表等校验校准,做到显示数据与工艺实时反应数据一致。 四、进一步强化检维修的安全管理。要求企业的检维修作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虞综管办[2020]34号)要求落实好检维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结束阶段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监管,落实好第三方现场全程监管。杭州湾综管办及监控平台,通过线上远程视频实时安全巡查和线下现场巡查抽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企业整改或暂停作业。 五、进一步强化特别管控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构建特别管控危化品从生产、储存、使用到物流、运输、进出口环节的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信息体系,实行全链条监管。要求企业在危化品专用仓库内划定特定区域或者储罐定点储存特别管控危化品,实施定置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加强运输车辆行车路径和轨迹、卫星定位以及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从源头杜绝违法运输行为。 六、进一步强化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组织开展电气设备设施维保工作。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企业,要求立即启动应急供用电设施建设,落实好不间断电源(UPS、EPS)或自动投合的自备发电机组建设。加快建成区一级负荷供电网络设施建设,对尚未具备接入一级负荷供电条件的,尽快落实安全应急用电方案建设。针对去年以来供用电系统突然起跳的现象,督促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供电公司专家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和专项提升,切实消除供配电安全隐患。 七、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的整合提升。严格按照《关于强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三级应急处置的通知》要求企业完善岗位(班组)、车间、公司三级应急管控、处置规程、装备配备等内容,整合企业内部的应急力量、资源和要素。结合企业自身工艺特性、物料特性及相关危险特性,制定员工个体、班组、车间、企业应急队伍应急能力提升办法,通过培训学习、专项和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岗位员工和救援队伍的实操训练等方式,迅速提升员工岗位、专兼职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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