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75G/2021-002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04 |
主题分类: | 应急安全消防 | 发文字号: | - |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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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l〕44号)、《中共绍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绍兴市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整治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l〕44号)、《中共绍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升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特制定了《绍兴市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有效改善危化品企业“低、小、散”现状,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赢“遏重大、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绍兴风景”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危化品企业: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产业布局:市本级和涉及化工园区的区、县(市)编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生产企业进区 入园率提升至75%。 三、整治措施 (一)深化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巩固前期“小化工”打非治违整治成果,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严格控制高危危化品建设项目落地,严格控制危化品企业数量。 (二)优化危化品产业布局。到202l年11月底,市本级和涉及化工园区的区、县(市)编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 (三)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引导化工园区外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到2021年12月底,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率提升至75%。 四、时间安排 (一)5月22日前,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1个职能科室负责落实,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并向社会公开整治内容、责任单位及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二)6月底前,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3项治理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l2月底前,3项治理措施全部完成,各地固化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成果;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考核验收,通报专项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地要筑牢底线意识,把深化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有效应用数字化手段,确保整治落实做细,有效推进。各地区要在每月1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包括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在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总结。 (二)强化联动推进。各地要把专项治理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危化品领域“遏重大、控较大”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推进,不断加强部门互动和上下联动,提升跨部门协同推进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合力。省厅将动态评价治理成果,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市局将对相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促落实,确保治理措施落细落实。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善用新媒体力量,通过典型案例曝光等方法引导社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探索长效监管。各地要按照“彻底消除问题根源、清除滋生土壤”的要求,边推进治理、边梳理总结,及时固化好的经验做法,探索推进制度重塑,加快建立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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