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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销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2 11: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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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安委办20241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245 号)要求经整治,其中22个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经各地、相关专委办(行业部门)验收全部整改,准予销号。越城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嘉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经越城区安委办申请,同意延期到415日,请越城区压紧压实责任,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尽早销号,逾期未完成整改要追究整改未到位的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325


附件

2024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序号

隐患单位名称

领域

隐患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整改情况

1

浙江福瑞喜药业有限公司

危化

企业增加剧毒品仓库,未经正规设计。

滨海新区管委会

已完成整改

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危化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企业特殊作业证填写不规范,存在涉爆区域动火定级不准确,安全交底人员和作业人员不一致,作业票监护人未签字等长期共性问题。

柯桥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3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

颜料一车间重氮化、偶氮化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未实现自动化控制。

上虞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4

诸暨市袁家化学品市场

危化

C2仓库与周边甲类库防火间距不足且安全设施设备缺失。

诸暨市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5

嵊州日杂烟花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库房储存企业自有烟花爆竹,同时储存大量罚没烟花爆竹,含小金鱼等违禁产品,以及超药量加特林、组合烟花等产品,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嵊州市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6

新昌县巧英乡益法烟花爆竹经营部

烟花爆竹

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306箱烟花爆竹,且存放场所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

新昌县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7

浙江喜临门软体家具有限公司

工矿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办公室等人员聚集场所;除尘器锁气卸灰阀上部存在漏粉,其电机未采取防尘措施;发泡车间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无危险化学品周知卡,接地措施不到位。

滨海新区管委会

已完成整改

8

越城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嘉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矿

生产厂房内搭设二层夹层做办公用房,逃生通道均在厂房内,且乙醇和硝酸危化品仓库设在分隔的夹层下面,仓库缺少通风装置,没有易燃易爆浓度报警装置。

越城区人民政府

延期至415

9

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矿

有限空间区域内安全标识未辨识到位。

越城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0

绍兴朱氏木业有限公司

工矿

木粉尘未定期清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越城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1

浙江梅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矿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有效辨识,并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部分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未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柯桥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2

浙江诺亿毛纺印染有限公司

工矿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膜处理池区域进行PVC滤水管更换,未能提供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柯桥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3

绍兴傲华森木业有限公司

工矿

四楼打磨车间地面粉尘较多,缺少粉尘清扫记录;打磨车间内部分设备(监控、警铃)未采取防爆措施。

上虞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4

绍兴伊司特家具有限公司

工矿

打磨工位插线板未使用防爆型。

上虞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5

诸暨市璜山镇七弯铅锌矿东矿段

工矿

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有毒气体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

诸暨市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6

诸暨市立鑫建材有限公司

工矿

矿区+138平台工人休息板房在爆破风险区域内。

诸暨市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7

嵊州市华兴饲料有限公司

工矿

车间内粉尘较多,除尘效果不佳。二楼破碎工序设备密封不严,漏灰,控制室应急灯未插电。

嵊州市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8

嵊州市鼎盛矿业有限公司

工矿

提升绞车未定期检测检验。

嵊州市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19

新昌县东驰机械有限公司

工矿

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分析,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区域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

新昌县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20

新昌县新宏力铝业有限公司

工矿

硫化钠仓库的有毒报警器安装不规范;氨水(液体)与硫化钠(固体)同库存放未采取隔离措施;酸储罐区部分废弃管道未采取盲板进行封堵。

新昌县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21

上虞中医院

医院

污水站内地下污水泵间未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入口未进行防护和安全警示;污水站上方设置的氧气瓶间,留有未封堵的污水池口,未对下方污水池功能确认并分析是否产生的可燃有毒气体。

上虞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22

诸暨市人民医院

医院

氧气瓶库未设置氧浓度报警器,钢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库房采用可燃的泡沫夹芯板材。

诸暨市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23

颐高广场

商贸

物美超市内冷库有限空间未辨识,没有警示标志等。

越城区人民政府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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